根据《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》、《关于开展2024年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、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》(盐师院学〔2024〕24号)、《关于开展2024年国家奖学金的补充通知》等文件精神,本着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、择优”原则,经学生本人申请,班级推荐,学工办审核,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,评选体22(7)社体D班翟昊赟同学作为2024年国家奖学金等额人选,推荐体21(4)班王忻慈同学作为2024年国家奖学金差额人选上报学校评选。
现予以公示,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1日至2024年11月3日。公示期间,如有异议,请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,地点:体育楼405,联系电话:18761211995。
体育学院
2024年11月1日